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贷款的材料和流程有哪些)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根据国家规定,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条件:
1.贷款资格: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无停缴、拖欠现象,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2、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必须持有规划、土地等部门批准的相关批准文件;
3.长期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证明;
4、具有购买房屋总价值25%以上的自有资金;
5、购买二手房竣工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公积金贷款材料:
1、夫妻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户籍在宁夏)等有效居住证明;
2.婚姻状况证明(单身的,须民政部门出具单身证明,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
3.夫妻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一个月);
4、贷款人单位在《银川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上填写贷款人的固定收入并加盖公章(有效期一个月);
6.在宁夏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银川购买住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须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异地住房贷款明细日报表、资信证明和职工公积金支取协议;(有效期一个月)
7.根据不同情况,应提供以下材料:
购买新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
须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首付款证明;
②购买二手房
过户后须出具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契税完税证明、房屋权属档案证明(申请有效期为过户之日起一年内);
(3)建造、翻新或大修房屋
必须持有规划、土地等部门批准的相关批准文件。
公积金贷款流程:
1、职工持上述手续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银川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
2、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3、向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到银川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房地产贷款抵押登记。
5、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贷款通知书(未婚、离异、农业户口、共有产权须在银川公证处公证)。
6.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公积金贷款金额及利率:
贷款金额:
核定为不超过职工所购住房总价值的75%,且单身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每次购房贷款限额为55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每次购房贷款限额为70万元,但同时不高于借款人(夫妻)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十倍。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增加和补足差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值或房屋增加和补足差额的75%;二手房不得超过房屋总价值的50%。
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但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的5年。
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00%下调至2.75%;
五年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下调至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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