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被起诉如何自保(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1、担保人往往负责垫底,所以维权难度很大。保证人是指保证人与借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能还款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还款责任。保证一般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2.一般支付时,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可以在借款人和保证人之间选择还款,哪个容易执行,哪个先执行;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那么必须先收回借款人的资产,清偿完所有赔偿金后剩余的未清偿部分由保证人偿还。保证人与借款人未约定保证方式或者保证方式不十分明确的,保证人按照连带责任承担责任。
3.基于此,担保人确实不好。要根据自身情况明确贷款保证人和担保的责任。如果因为面子或者不理智的担保而尴尬,后果不堪设想。
4.根据担保法的规定,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是保证人,包括有能力代为清偿债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
5.被起诉后,担保人应积极履行债务,然后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综上所述,被起诉时,担保人如何保护自己?那就是乖乖还债,或者督促债务人还债。
担保人的特殊规定
一是有能力代为清偿债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但不具备完全赔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作为保证人订立保证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作为担保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三、可以作为担保人的包括: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合营企业;依法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五是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得作为担保人。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作为保证人的,其签订的保证合同,没有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过程中,经国务院批准,可以作为担保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做担保人。
担保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担保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所有保证人都有义务保证全部债权的实现。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债务人的财产被依法强制执行之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发生变化,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
(3)保证人书面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应当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七条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连续债权提供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应当对通知债权人之前发生的债权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由两物担保的,保证人对该物以外的债权承担责任。
债权人放弃财产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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