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人大常委会的最低层级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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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最低级别是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的最低级别是县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县级行政区划设立人民代表大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的权力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县人民代表大会设常务委员会,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大部分职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第——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和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和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各专门委员会研究、审议和起草有关议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在常务委员会秘书长领导下工作。主要任务是:办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的有关工作,以及机关的日常文件、档案、外事工作,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联络工作。
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工作委员会委员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任免。常设委员会有一个法律事务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受:年委员长会议委托,代表常务委员会起草法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和修改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其他法律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草案时,应当向会议提供有关情况,反映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法律草案的意见和问题,并提供有关的外国法律、法规;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意见和各地方、各部门的意见,研究修改法律草案;组织法律的编纂、翻译和出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的负责代表资格审查的常设机构。
主要职责:
1、审查新当选的下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补选的NPC代表的资格是否有效,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2.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代表资格终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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