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部法律规定了不得服兵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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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法
003010本法规定了禁止服兵役的情形。不允许服兵役意味着根据国家法律没有服兵役的资格。我国兵役法规定,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003010本法规定了禁止服兵役的情形。不允许服兵役意味着根据国家法律没有服兵役的资格。我国兵役法规定,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他们不仅没有资格服现役,也没有资格参加民兵或预备役登记。同时,被羁押正在接受审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公民,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也在不教唆范围内。这主要是为了保证我们武装力量的政治纯洁。
103010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4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公布;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第103010号总则《补充规定》第十二章第七十四条:平时征兵、士兵服现役和预备役、军官服现役和预备役、军校青年学生、民兵和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学生的军事训练、战时士兵动员、现役军人待遇和退出现役安置、法律责任,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
003010规定了公民拒服兵役的相应法律责任。根据《兵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以罚款:
1.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2.申请人拒绝或者逃避征集的;
3.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军事训练、兵役和征兵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或留学)。
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未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情节所在学校予以退学处理。毕业后拒不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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