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区域

广告区域

传奇知识网 - 一个你身边的百科全书

恒宝股份被处罚 投资者可索赔

2023-12-20 11:44:03投稿人 : yq4qlskj围观 : 4 次0 评论

  2023年12月15日,恒宝股份(维权)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恒宝股份,证券代码:002104)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恒宝股份维权入口)

  经查明,恒宝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恒宝股份及其子公司江苏恒宝智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恒宝智能,以下合称恒宝公司)自 2016 年 12月起从事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即“特种通信物联网业务”。恒宝股份在未充分评估和审慎了解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的情况下,即将该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导致恒宝股份披露的 2017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处罚款。

  罗建欣律师表示,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罗建欣律师专栏)

  目前,罗建欣律师正在代理恒宝股份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暂定为:

  2018年4月27日到2022年9月2日期间买入恒宝股份股票,且在2022年9月2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罗律师提醒,此案件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经过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投资者需准备索赔材料清单:

  一、股票交易记录(或对账单);

  二、证券账户证明材料;

  三、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罗建欣律师声明:

  1.上述提示索赔条件、赔付对象及范围等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生效的判决认定为准。

  2.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

  (本文由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罗建欣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罗建欣律师,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仲裁委仲裁员、广州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执业二十余年。罗律师拥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证书,且系资深股民,已组建专业证券诉讼团队,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大量证券维权案件,维权经验丰富。)

来源:传奇知识网,转载请注明作者或出处,尊重原创!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