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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一混混(在殡仪馆上班很吓人吗)

2023-07-10 18:18:49投稿人 : yq4qlskj围观 : 51 次0 评论
导读:本文是由匿名网友投稿,经过编辑发布关于史上第一混混(在殡仪馆上班很吓人吗)的内容介绍。 -->

说起来让我成了前女友朋友的笑柄。我因为这个和女朋友分手了。分手前,她是殡仪馆的美容师。只是因为好奇,就和她一起上了夜班。我印象深刻,成了笑柄。

在殡仪馆工作很恐怖吗?当谈到这件事时,我成了我前女友的朋友们的笑柄。因为这个,我和女朋友分手了。分手前,她是殡仪馆的美容师。就因为她出于好奇跟她上了一个夜班,我就印象深刻,被嘲笑。

虽然你平时吹牛说只要工资高殡仪馆就照常上班,但是当你真正体验的时候,你会发现工资并不是那么好拿的,就像一个老师说的“有些人赚不到这样的钱就不想去了。”反正我就是赚不到那个钱。我差点没把厌食症留给番茄酱。

2015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前女友小青。我28岁,她25岁。当我第一次见到她时,我就爱上了她。她年轻、漂亮、身材匀称、穿着时尚。让我们保持彼此。我问她是不是交流者,她说会吓到你。我说你在开玩笑。从小到大我都在害怕什么?

她说她在殡仪馆做美容师。我有点好奇。听说那个地方工资挺高的吧?她说不算太高。她的月薪只有6000元。但是工作很辛苦!我开玩笑的。没那么低吧?网上说殡仪馆工资很高,一天800-1000。她说你网上看的太多了。每个岗位的薪资待遇和要求都不一样。我是正规专业班毕业的。工作4年,收入6000左右。那年报考很难。

我说你还得申请?申请工作还不够吗?为什么一定要考?她说我是民政局事业单位编制,学历要求大专以上才能报专业。不是你网上说的白天800,晚上1200。至少我没遇到过这样的好事。她还说你对我们的工作模式不好奇?后天,我被安排值夜班。你想体验我的工作性质吗?我欣然同意。

第二天中午,她联系我,说下午五点来接我吃饭,买点零食什么的。八点钟,钟交了。今晚和她一起值夜班的也是女生。刚录取的美女还在实习期。她是一个工作了几年的人。

7点,我们走进钟的办公室。当时天已经黑了,殡仪馆的绿灯昏暗,保安室有两个保安在值班。我跟着小青,她说她的值班室要经过一个大厅,干净明亮。你今天为什么不穿高跟鞋?她说晚上值班不用穿高跟鞋,很少有突发事件。她大部分时间都在休息室休息。而且穿高跟鞋的声音容易吓到别人。我一边走,一边说没什么好怕的!她没说很吓人,但是你很害怕。

我去值班的时候,看到那个美女正准备把工作交给别人。他们看见我,问小晴,这是谁?小青说她男朋友来陪她,然后旁边的人笑着说:“小伙子!你要听话,晚上注意。”然后他开心地笑了,交了完成的作品就走了。他们走后,我问小青:“他们刚才说什么了?”

小青道:“他们的意思是叫你晚上不要乱跑,不要骂人。”

我“哦”了一声!一种声音

和我们一起值班的女生也很老实。玩他们的笔记本电脑应该是要写的东西或者是要学的东西。小青正在看她的电视剧,咯咯地笑。除了她的声音,我什么都听不到。当然,值班很舒服。怪不得你这么。

晚上十一点半,她跟女生说,你可以去休息了,我看完电视剧也准备休息了。小女孩继续写她的东西。

我悄悄问小青3360,“洗手间在哪里?我有点着急上厕所,那个大的。”

小青:“哦!我只是忘了和你一起去洗手间。当你走出走廊时,向左走大约30米。左边有个卫生间。”

我怯生生地“哦~”了一声。我出去后,走在楼道里感觉到了深深的触动。我只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可能我心里一直害怕吧!推开卫生间门蹲下。我不知道浴室的灯是什么,但是它在闪!~治安巡逻不向电工报修,上厕所不安全。

外面很安静,也没有虫叫。静得可怕!

“啪~突然停电了,我伸手都看不见大拇指了。”我还在蹲着,感觉蹲一半都受不了,就提着裤子走了。感觉不敢回去沿着走廊休息,就说:“小青,没电了!”把手电筒给我~小青,把手电筒给我。“结果没有人回答我,只听见我的声音。整栋楼安静而黑暗。我继续喊:“晓晴,你在吗?“把手电筒给我!我看不清路,你怎么不回答我!”。

还是没有人回应我,我就摸索着回去休息值班。我只看到仪器的蓝光,推开门一看:“啊~抱草~鬼!我只借着仪器反射的蓝光看到了小晴和那个嘴里带血的实习生。小晴上来直接捂住了我的嘴。嘘,我不想大声说话。我感觉到我的心在跳动!一身冷汗。突然,实习生惊讶地看着我。小青用手捂住我的嘴,惊讶地看着我。抱着草~尿裤子!

只见实习生手里拿着一个烤鸡腿,右手拿着番茄酱盯着我。嘴里没有番茄酱,小青#039s嘴里还有番茄酱。小青生气了,三三两两地说:“你们干什么?殡仪馆晚上不能叫人名字。你不明白吗?”

我生气地说:“你不告诉我,我怎么知道?”

她说,“你在干什么?你想在这里工作是愚蠢的。看看你有多害怕。看你自己。”看到3360的时候“我躺在槽里~吓得裤子都出汗了。”

旁边的实习生窃笑,我不好意思说:“现在怎么办?”小青:她说:“回我宿舍换。”把自己吹干净,上床睡觉!

我说你宿舍在哪?她说在4楼,从你刚才你上洗手间的地方上去,我悄悄的说你能不能陪我去啊!那个实习生还在那里偷笑,我说:“别说出去哈,丢死人了”小晴说:“你还知道丢人呐?平时吹牛那胆去哪了?至于嘛!就跳个闸停下电,大半夜的咋咋呼呼的”。我在路上跟她说:“尴尬死了,喊你们又回我”。小晴:“这个是值夜班的禁忌,不能直接喊人的名字,有些东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知道吧”。

第二天早上7点,我接到了小青。她问我是在单位吃完早饭回去,还是回去吃早饭。我说了先起来!洗完后,我下去找她。白天,他们值班室好像和我们正常值班没什么区别。她还带我去参观了殡仪馆的业务大厅。营业厅和平时的营业厅没什么区别,很高档很高档。

然后她带我去她工作的地方参观,那里也很明亮整洁,柜子旁边有一张桌子,用来存放化妆工具。她说:“我白天在这里工作,我有一个供所有人使用的工作室。如果你习惯了,你就会明白,一个人的生活并不容易。在他生命的最后一程,我们依靠我们的化妆师把他收拾干净,有尊严地离开这个世界。所以小青觉得自己的工作很伟大,能帮助人完成人生最后也是最好的一面。个人觉得有道理。

但那晚之后,我真的见识了。怪不得我说晚上工资比白天高,主要是我自己的心理。我白天去看她,然后去上班。其实正常工作和正常工作没什么区别。反而觉得有点佩服她。重点是那晚之后我留下了一个笑柄,从现在开始吃番茄酱的时候,那晚就像一个笑柄。

后来我爸妈知道我女朋友在殡仪馆工作,他们很反对我们在一起。虽然我尽力向父母解释,但无济于事。毕竟一根没有父母认可和祝福的结婚烟,是不会幸福的。

在一次争吵中,小青拿当晚发生的事开玩笑说:“你这个胆小鬼。”真的过不去这个坎,后来分手了!

总结:其实去殡仪馆工作真的没什么不好,和正常工作没太大区别。而且正式工作属于事业单位编制,要经过严格的招聘程序,但是上班只需要克服心理障碍,习惯了就自然了。还没有网上待遇高,好恐怖!你怎么想呢?

图片来自网络入侵。

史上第一混混在殡仪馆上班很吓人吗

你学生时代的校园流氓?

到了初三,我们又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上了三天课后,王冰仍在操场上闲逛。他没课没教室,因为打架谈恋爱,没文化,成绩也不好。他在学校是个臭名昭著的混混,在升学率为王的年代没有老师愿意收他。

王冰和我都在同一个班。那时候,他是最麻烦的老师。上课注意力不集中还影响了其他同学,谁不顺眼就打谁。

王冰又高又壮。他还组织一帮小弟成立帮派小分队,欺负低年级或者身材矮小的同学。因为他被扣了很多次课。学校甚至在会上批评了王冰,老师也是咬牙切齿。

王冰又高又壮,长得很帅,唱歌也很好听。他一唱歌,班里的女生都被他迷住了,他完全忘记了自己平时的劣迹。尤其是他模仿天王花的声音,叫大象。最好的是冰雨和被遗忘的水。

王冰凭借她无敌的唱功和深情的歌喉,成功和我们班最漂亮的女生谈了恋爱,让女生成绩直线下降,气得瞪着老师。和她父母谈了很多次都没有用。

高一高二的所有老师,包括班主任,只能在聚会和运动会上对他多加关注,因为他可以唱歌,可以跑步为班级争光,剩下的时间就是给班级扣分,期末考试甚至拉低班级平均分。

王冰非常喜欢打架。他下课打篮球就打人,看谁不顺眼。有一次,他打掉了一个同学的牙,家里丢了钱。他也被父亲打过,但没多久他就完全改变了。

王冰是学校里臭名昭著的流氓。初三分班的时候分给他的老师说他什么都不要。老师很厉害,中考成绩年年第一。他一看到王冰的名字,就告诉校长,我不允许他来我们班。他来的时候,我不会教初三。我病了,身体很好,所以我可以退居二线。

就这样,大家已经上课三天了。王冰仍然挂在单杠上,在操场上打篮球。他不敢告诉父母他没有老师,所以每天背着书包按时上学放学。

当年,王兵一改往日的嚣张,变得郁郁寡欢。我们坐在教室里,看着他一个人在操场上玩。课后,他没怎么和我们说话。显然,他感到很无助,很可能对自己之前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现在没有教室了。

我们同学用怜悯和悲伤的眼神看着王冰,恳求老师收下他。老师说很多学生三年级就不学了。可能他在附近晃荡了两天就不学习了,不用担心。这样的学生也不好好学习,今天活该。

谁也没想到,王冰每天都会准时上学,即使没有教室,我也会在操场上打篮球。第五天,看到一个男老师去找他聊天。

那个男老师,姓周,是我们高一高二班主任的老公。有时候我们老师有事,就会来我们班照顾学生,所以他认识我们班所有的学生。

周老师和王冰聊了很久。虽然我不知道他们在谈什么,但我看到王冰在点头。最后,他跟着周老师去了周老师的班,王冰终于有了教室。

从此,师从周老师,先后当了班干部、体育委员、文艺委员。因为唱歌好听,篮球打得好,王冰从小学到初三第一次当班干部,很开心。从那以后,王冰收敛了很多,他几乎看不到或听不到他打架的消息。

后来我们问王炳洲老师那天跟你说了什么?就看你点点头,然后跟着他回教室了。王冰笑了笑,没说什么,只是让我听话。要进教室,就得听话,不要打架。

第三年,我没有听到王冰的任何负面消息,只听说他带领全班参加了篮球比赛,并获得了校园歌手大赛第一名。他的班级经常挂红旗,我也经常听到学校广播表扬他们班的文艺表演和体育锻炼。王冰是体委和文化体委,这离不开他的功劳。

后来,王冰的名字可以在每次考试时出现在学校名单的前100名中,然后他可以出现在前50名中。原来他一直在努力,默默进步。我们都觉得不可思议。是什么让他变化这么大?

以前我们初三每个月都有一次月考,考试座位按年级排序。前30名在第一考场,都是学霸,后几名是第十一考场,都是学霸。王冰从第十一考场冲到第二考场。当时很多人认为他考试作弊。只有周老师说你看不起别人,不允许他们改过自新?

初三中考后,很多同学考完中考就抢着进大学。王冰参加了考试,选择了初级师范学校的音乐专业。参加完文化考试,他还参加了一个小师范的面试。他说面试时允许唱歌,这是他的强项,他很轻松就通过了。王冰如愿进了一所小师范,毕业后可以教小学。

在初中毕业典礼上,王冰作为一名优秀毕业生上台讲话。他说他首先感谢的是周先生。没有周先生,就没有他的今天。可能他一年前就退学了,继续打,继续做一个被大家喊打的混混。王冰说,很多学生问我一年前周老师对我说了什么,但我什么也没说。今天我将告诉你。

周老师跟我说,你的脑子不笨不笨甚至不聪明,但你做的事情很笨甚至很无知。你觉得你现在很酷,别人都怕你不敢惹你。之后你就是社会的败类了,没人愿意靠近你,甚至人人喊打。就像你现在,没有老师愿意接纳你,你的同学也在渐渐疏远你。最后你什么都不是,你可能还是社会的渣滓。只有你变得强大。如果你能答应我从现在开始好好学习,不打架,不谈恋爱,你就值得炫耀和被崇拜。我们也有一个协议,你应该去高中,然后继续前进。我当时学了那么多,对高中一点信心都没有,就说,只要我有进步,好吗?我对中考还是没有信心。周老师说,不上进也可以,一定要达到目的。你觉得高中难,就去考小师范入学考试,考个低分。毕业后当小学老师是最起码的要求。当时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因为我不想再在操场上瞎逛了。

王冰说我在周老师的课上遵守了我的诺言。努力学习之后,发现学好并没有那么难。只要你努力,你就会取得进步。当时想考高中,但是前两年玩的太多,高三时间不够。我选择了一个小师范来兑现我的承诺。我不能让周老师失望。

王冰说,还有一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说。当时周老师恶毒的说,你让班级扣分,我就打断你的腿,让你天天坐在教室里。我是认真的。不知道周老师是不是在吓唬我,反正我信。我真的不敢大意。我担心我的腿会骨折。从那以后,我没有为班级扣过一分。

当时的小师范,五年后成了小学老师。王冰回到镇上的小学当音乐老师,并和这位自学的老师成了同事。现在他已经工作了17年。

王冰从学校小混混逆袭成小学音乐老师,离不开周老师的耐心教导和他自己后天的努力。两者缺一不可,结局完美。

农村绅士越来越多了?

“君子”一词在解放前是对别人长子的尊称,一般指富裕而稍有社会地位的家庭的长子。但是现在“君子”这个词实际上已经演变成了一个贬义词。说白了就是指贪图享受,挥霍无度,爱休闲讨厌工作,生活习惯不好的年轻男性。农村“君子”不工作,不劳动,还有钱花的现象越来越多,我觉得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农村家庭的背景、性格、父母婚姻的离异,老一辈对孙儿的从小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让他们融化在了“大少爷”的世界里

即使在同一个农村,有些家庭的经济条件也会好很多。同时,很多老一辈的农村人更喜欢孙子,这是农村老一辈人非常普遍的观念。但是现在,这种想法正在逐渐改变,因为孩子是传给后代的。所以很多农村的独生子,也就是“君子”,从小就容易被父母惯坏,过着不知人间烟火的生活,以吃饱穿暖为生,从小就慢慢融进了“君子”的世界。

二,农村“大少爷”虽然不打工,不干活,还有钱花,但可能会长期地陷入无法自拔的一种“病症”

对于从小被宠爱的农村“先生”来说,如果长期不工作,靠家里花钱,就会陷入与社会脱节的现象,会有一些特殊的疾病。我给你举个例子。在我家乡的村子里,有一个叫老李的农民,家境还算优越。他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长子。高中毕业,有一个女儿已经结婚生了孩子,挺正常的。另一个小女儿,上高中的时候,在班里排前三,可惜得了红斑狼疮,不能用脑,不能结婚。医生告诉她。但是老李的小女儿很坚强。病情稳定后,她去了姐姐那里,但不能干重活,也是26岁的年纪。

老李和妻子因为婚外情、长期异地分居等原因,已经离婚多年。目前,他年仅28岁的大儿子患有抑郁症,最近一两年一直在家休养。主要症状是足不出户,对家人无话可说。他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每顿饭都是他岳母给他做的。因为老人乐意这样做,老李只有一个儿子,虽然上面有个哥哥,但是没有结婚,所以没有孩子。老李的大儿子自然从小就成了他们家的“正人君子”。从小学开始,冬天冷,他奶奶每天给他带早饭。没钱花,他爷爷就给了他。因为老李长期在外,对他的“绅士”教育不多,而且老李离婚后连续两次带女人回家,时差不到两年。而老李的儿子当时刚上中学,父母一直在教育儿子。但是农村的老人认为孙子应该从小娇生惯养,以至于老李的儿子从小性格内向,懒惰,不敢出门。老李的儿子没读完中学就辍学了,然后在社会上游荡了一段时间,然后跟着姐夫去打工了。因为和姐夫吵了一架,他去了另一个工地,但是干了不到半个月,他又忍受不了痛苦,又走了。

先生不想去父亲的工地上班,从小和父亲没有任何交流语言。也许是老李的离婚给这位先生从小就留下了心理阴影。就这样,老李的儿子回到了农村老家,到现在已经一年没出过家门了。有一次,老李的母亲跟身边的人说,她热泪盈眶。她说她孙子几个月没剪头发了。像野人一样,叫孙子去医院治疗,他不去,言语变得偏激。医生说可能是抑郁症中期。如果再耽误一两年治疗,到了晚期基本就治不好了,而且可能性非常大。

三,“大少爷”不缺钱花,未必是一件好事,非主流的生活,“吃喝玩乐任逍遥”已是他们人生的格局

对于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没有打工收入,喜欢在农村街边集市闲逛的。他们不缺钱花,但是人多的时候就找人多的地方,比如菜市场,肉市场,活动用的超市,人多买东西的路边摊。此时,他们已经放下了“绅士”的身份,从老弱病残、年轻人的手机、超市的物品等等身上偷钱,然后低价卖给一些熟人。或者一个经济条件比较好的“绅士”,可以通过打牌收利息来获得金钱。其实这些现象在90年代和一些落后的农村集市上很多也很普遍。他们过着非主流的生活,穿着西装,穿着鞋子,打着领带,每天出入牌桌,出入娱乐场所,出入市场,往往以光鲜体面的外表蒙蔽了很多人。“吃喝玩乐”的生活成了他们的生活模式。“君子”要花钱,自有其生存法则。但随着农村建设的变化,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现在农村几乎没有这样的“君子”了。

好吧,农村的“先生”不缺钱,我就简单的给你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喜欢我回答的朋友欢迎评论留言。

@三农小陶的传说

2020.11.1

现在那些喜欢混混的女生呢?

喜欢混混但不在一起的女生,可能会比和混混在一起的女生好很多,无论是个人气质,修养,道德还是社交,朋友还是工作。

毕竟自暴自弃又恢复的例子真的不多。喜欢混混的女生可能会成为混混,但不太可能把一个混混变成一个讨喜的绅士。

说到“混混”,我想大多数人一说起来就脸色苍白。在老一辈人眼里,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似乎犯下了各种各样的罪行,即使没有,也只是一个时间去定义。

刘邦成为反秦领袖背后有什么秘密?

引言:

秦二世元年,泗水县沛县,一个英俊的中年人站在城楼上,手里拿着一把剑。在大门口,有上万人在沛县。那人慷慨激昂:“乡亲们,没有办法批判秦,天下患!”!我们本来就是楚国人,可是自从秦灭六国后,我们过得好吗?想想吧!在沛县,哪个家庭没有男兵强制服役?北有长城,西有骊山,南有灵渠。大秦的丰功伟绩埋葬了我们沛县人的尸骨!面对没有办法,一定要跟天砍!请和我一起反抗秦暴,还我家园!”那人口水直流,非常激动。以泪洗面,在门口的人,喊着反秦的口号,并支持这个人作为领袖。他根据楚国的名字被称为“沛公”,一场轰轰烈烈的反秦战争开始了!

沛公刘邦剧照

那个中年人就是汉高祖——刘邦,他后来奠定了大汉四百年的基业!然而,此时的刘邦才刚刚举起大旗,已有数千勇者跟随其后。刘邦才带领他们南下胡灵、郁芳,回到凤仪。此时,48岁的沛公刘邦才已经和陈胜、项梁、、英布等抗秦英雄一起被载入史册。但在此之前,刘邦只是一个混混,甚至一度亡命天涯,却突然变成了沛公。那么,刘邦做黑帮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

一.大势所趋——天下苦秦久矣

公元前209年,一支前往渔阳戍边的队伍,因为大雨而停滞在大泽乡,就像刘邦此前护送罪犯上骊山一样。不同的是,刘邦选择了以土匪的身份逃跑,而这支部队的首领陈光则选择了起义。一时间,这股起义浪潮像熊熊烈火在对大秦的恐惧和遍地灰烬中燃烧,又一个乱世来临了!原因是——秦久的世界是痛苦的!

1.秦的法家治国思想,对于刚占领的原六国人民来说,是无法适应的。

没完没了的兵役和徭役让各地人民苦不堪言。

3.秦国严格的法律,残酷的统治和对原六国人民的歧视,很多人连最基本的生活都无法保证!

呵呵!一人之心,万人之心。秦爱奢,人想家。怎么才能像沙子一样使用呢?让负楼的柱子比楠木的农夫还多。横梁上的椽子比飞机上的工妇还多。洋葱中的磷,比小米中的余多。瓷砖接缝不平,比全身的螺纹还多。比九个城垛还要多的立柱和横槛。管弦乐队的弦乐吐哑了,比城里人的话还要多。让全世界的人不敢说话,不敢生气。心,越发嚣张。守军兵呼,函谷关举,楚人焚,穷焦土!

——唐杜牧《阿房宫赋》

《大泽乡起义》图

暴政比老虎还凶!正是这种无休止的暴政,让天下人民再也受不了秦的剥削,纷纷揭竿而起!时势造英雄,生活在乱世使得刘邦的个人能力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而刘邦很好的抓住了时代的机遇,成为了一个无所不能的诸侯,最终统一了全国!

二.强龙压不过地头蛇

当然,刘邦一开始也不想当沛公。光武起义时,刘邦还在茫荡山,陈胜。但是越来越大的反秦声音让原沛县县令非常害怕。为了保命,他听从了萧何的建议,派樊哙去请妹夫刘邦。在这个关键时刻,县令为什么会想到刘邦?

1.刘邦原来是泗水亭长,沛县混混头子,小郡主萧何曹参,都是他的好朋友。刘邦是沛县的地头蛇,黑白两道都享。

2.刘邦以前是土匪,因为他放走了俘虏。虽然犯了罪,但也赢得了重情重义的好名声。沛县很多年轻人都很崇拜刘邦。

刘邦在茫荡山闯荡了一段时间。这个时候他有一个几百人的团队,他有一定的个人实力。

郡县应该多杀几个长官来处理。九月,佩玲想和佩一起回应。当官的萧何和曹参说:“你是秦的官员,现在你想背叛他。你又帅又帅,我怕你不听。我希望你叫那些死在外面的人来,能弄来几百人,因为你抢百姓,百姓不敢听。”就是让樊哙叫高祖。高祖有几百人。

——《汉书》。《高帝历史》

秦末农民起义示意图

正因为如此,县令想得到刘邦的帮助,但是半路上县令反悔了,觉得自己管不了刘邦,就把城门关上了。幸好刘邦的好朋友萧何和曹参及时逃出沛县,给刘邦通风报信,刘邦放箭带信入城,力劝沛县父老抗秦之必要。沛县的年轻人非常佩服刘邦的人品,于是着手杀县令,欢迎刘邦入城。可怜的沛县县令,计划虽好,但始终是打不过地头蛇的强龙,而刘邦是主要的!

三.“神人”刘邦——神化色彩下的“牛人”

在古代,由于世界观和其他时代的影响,有很多问题人们无法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先民们选择用神话来包装这些无法解释的现象,从而产生了“女娲造人”、“天是圆的”、“天是创造的”等神话故事。这既是我们祖先的一种精神寄托,也是敬畏自然的一种表现。对于一些发生在人身上的不可思议的事情,人们也会“神化”这个人,刘邦不过是神化色彩下的一头牛!

1.神化的出生

刘邦的出生,源于母亲刘维的一次奇遇。一天,刘炜要给正在耕田的丈夫刘太公送饭,路过一个大湖边休息。结果她不小心睡着了。当刘太公找到他的妻子时,她发现一条龙在她的身体上方盘旋。刘伟回来不久,发现自己怀孕了,怀上的孩子就是刘邦。

高祖,沛县人,姓刘。我母亲尝到了小泽的邪恶,她的梦遇到了上帝。当雷电昏暗时,父亲看着它,看到了顶上的龙。我已经怀孕了,所以我的祖先很高。

——《汉书》。《高帝历史》

2.神化的长相

沛县存在于2000多年前的偏远农村。那里的人很多都很奇妙,整个县城都是七长八短的男人。只有刘邦很帅。他身高八英尺,长得英俊,留着漂亮的鬓角和胡须。他的大腿上有72颗痣,看起来像神话中的龙。再加上刘邦的神奇诞生,很多人都认为刘邦是真龙天子!

3.神化的遭遇

刘邦决定造反后,大家讨论用什么旗,最后决定用红色作为旗色,这原本是源于刘邦的一次神奇经历。

据说刘邦义释放俘虏后,有十几个人被感动,愿意跟着他。大家喝了不少酒就起身去了茫荡山。结果前面的侦察兵报告说有一条大白蛇挡住了去路。混混出身的刘邦,从小就有恃无恐。喝了些酒后,他说:“君子怎么会被蛇吓到呢?你看我!”一边说一边借酒劲儿开路,果然是一条大白蛇,刘邦也吓坏了,但话已放出,只好硬着头皮,用剑乱砍,竟然把蛇砍死了。

“汉高祖白蛇起义”雕塑

第二天,两个好心人回头一看,发现没有白蛇的踪迹,只有一个穿着丧服的老婆婆在哭泣。两个带着疑惑的人上前问他为什么哭,并回答说:“我的儿子本来是白蒂的儿子,但他昨晚变成了一条白蛇蹲在这里,他不想被赤帝的儿子杀死!”两人听后有点疑惑。昨晚杀死一条白蛇的是刘邦。你从哪里得到赤帝·白蒂的想法?正想着,老婆婆突然不见了,两人大吃一惊!

高祖喝醉了,夜路在中间,使一人先行。行前报曰:“前方有大蛇,我愿还之。”高祖喝醉了,说:“壮士可游,何畏!”乃谦拔出剑来,砍了那条蛇。蛇一分为二,道路畅通。走了几里路,又醉又困。后人来到蛇屋,一个老婆婆夜哭。当问他为什么哭时,他说:“人们杀了我的儿子。”那人道:“见杀一子何用?”于曰:“吾子之子,化为蛇,今斩之,故哭矣。”人因为委屈而不真诚,因为委屈而想吃苦。

——《汉书》。《高帝历史》

各种神化都有,说明刘邦从小就和别人不一样。这是上帝的意思!让刘邦做沛公,带领我们消灭暴秦,重建家园。披着这件神化的外衣,越来越多的人追随刘邦。刘邦这支部队代表的是天庭,那就是正义之师!

四.聪明人的小九九

事实上,在这次沛公选举大会上,萧何和曹参也有权竞选公职。他们是沛县秘书长和沛县区长,都是县里德高望重的人物。但最后,沛公的帽子还是落在了刘邦的头上。其实这两个聪明人都有自己的事业!

1.他俩是文官

起义,伴随着暴力和暴力,是一种非常血腥的行为。小何和曹参都是公务员,开始写文章没问题。对他们来说,拿起刀枪上阵杀敌太难了。所以萧何一直在刘邦手下扮演后勤部长的角色,根本没上过战场,他们也不是打仗的料。

萧何和曹参剧照

2.起义前途未卜

在此之前,农民起义是从来没有过的,直到陈升和光武在大泽乡起义前几个月才开始。刘邦一行是第一批吃螃蟹的。但是没人知道这只螃蟹有没有问题。大部分都是农民,但秦朝的部队是正规军,可以用来打仗。这次起义有多大把握?小何和曹参不知道。所以,他们自然不敢接手。

3.危险系数低

这种起义一旦失败,首恶肯定没有好下场。相比较而言,共犯的罪责会轻很多。萧何,两人之前都是老实人,没做过违法乱纪的事,所以即使起义最后失败了,也能据理力争,把危险系数降到最低。

而刘邦则是一个不太忙着看热闹的高手,而且在此之前,他已经犯了罪,成了逃犯,所以他不在乎手里的罪再大一点。所以,刘邦甘愿如此反复。

因为这些顾虑,萧何和曹参这两个聪明人错过了当老大的机会,但也间接成全了刘邦,使刘邦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反而使刘邦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刘邦成功的基础--多帮助好人,少帮助坏人。

结语:

孟子曾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好在刘邦在秦末遇到了农民起义的浪潮,得到了沛县这样的根据地,再加上他在这片土地上混了多年的名声和小草的帮助。最终,一个本该当一辈子土匪的小人物,被卷入了历史的洪流,成为了枭雄一代。这难道不是历史上有趣的地方吗?

史上第一混混(在殡仪馆上班很吓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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