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而治是谁提出的(老子为什么主张无为而治)
大道至简,所以,老子从最高层面告诉我们“无为而教无字者,是圣人。”前半句的意思是古代圣贤所做的事情都是不务正业,不太讲道理。
说多了会犯很多错误,不是不给面子,而是连累别人。世界上什么都没有,聪明人都喜欢扰乱它。老子描述古代的现实,已经成为当时现实的理想。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老子说:“如果你爱你的国家,治理人民,你可以无知...懂了四项基本原则,就什么都做不了!”当权者能不能不要太自以为是,想出各种巧妙的办法来对付人民?那些自以为有学问的人,你能不总想做点什么吗?
但是我们人为地让世界变得越来越复杂。归根结底,人心越来越复杂。如果每个人的内心都那么纯洁干净,人的内心怎么会越来越复杂呢?从这个角度来说,荀子说人性本恶是有道理的。
宇宙无限广阔,资源无限丰富。但只有能被人利用的资源才被我们认为是资源。
人类自身的能力是有限的,所以资源对我们来说是有限的。如果你是有限的,你就要战斗。如果你有更多,就意味着我更少。我们把很大一部分能力花在对付自己的同类上。
每个人都在奋斗,看谁更勤奋更有手段,谁更聪明。所以这个世界就是这么迷茫复杂。熵值越来越大,内耗越来越大。所以,毁灭地球和人类的最大可能就是我们自己。老子主张无为,正是从人类的终极未来出发。
老子的思想被很多人理解为被动,其实他看得比谁都远。
老子说:“天地视万物为草狗,圣人视人为草狗。”“凡事义无反顾,生而无之,不靠之,生而富足。”万物皆生,天地无功利之心,无分离之心。
老子主张道家是自然的,道家也应该是淡泊的,即没有相对的两个方面,对与错,美与丑,善与恶,爱与恨。庄子主要继承了这一内容,并加以进一步发展。
西罗马时代的西塞罗提出,人为法要遵循自然法。这种认知本质上和老子是一样的。上帝不偏袒任何人,也不鄙视任何人。因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类制定的法律必须彰显公平正义原则,这是法律的本质。
但是,一旦把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具体化为成文的法律,然后再把这些法律依次运用到具体的事情上,把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体现出来,我们就会遇到越来越多的麻烦。
人的大脑越来越发达,想法越来越多。每个人都有n个想法,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诉求不一样,出发点不一样。
我们在不断修改完善,法律条文也越来越细致严格。其实新的漏洞越来越多,细则和解释也越来越细。文件越来越多,制度越来越多,规则越来越多,最后的结果就是问题越来越多,本来不是问题的问题变成了问题。
我们现在没有法律也解决不了我们祖先能解决的问题。我们不容易找到适用的法律。
这完全是一个悖论。懂法律的人可以欺骗不懂法律的人,请得起律师的人可以欺负请不起律师的人。这公平吗?这是正义吗?所以荀子说。刑法多了,人性变得奸诈。
老子甚至说:“大道废,有义;智慧出来,有大假。”“弃智,人受益百倍;奋不顾身弃义,百姓孝顺;千万不要放弃利润,贼无所有。”
职称评定最早要从大学开始。因为职称关系到待遇,各行各业都开始评职称。为了公平,制定了很多标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发现标准变得越来越复杂,有些标准变得非常可笑。
职称从大学延伸到中小学,普通教师、X级教师、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有的还要放在括号里标明教授级别。
然后进一步延伸到专业领域: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高级会计师;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然后,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然后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连。......
人按照相应的标准一个一个执行,一个一个完成。职称评定也成了一门学问,不是知识的都成了知识,所以都变质了。
我们就是这样不断的添加,制作无数的绳子,把自己牢牢的绑在一起。老子说:“学而优则仕,道而不精。失与失,以致无为。无为而无不为。”我们真的应该好好欣赏这句话。
作为本身,它创造了更多的成就,导致我们都在忙,忙,忙。回头看,是无边无际,无边无际,无边无际!更有甚者,是不计后果,甚至是不计后果。由于本身完全背离了初衷,最后大家都在细节上做文章,忘记了我们为什么出发。
王安石的本意是改革国家,但一批野心家和投机商趁机进入他的阵营,如吕惠卿、丁力、邓万、舒舒等。
这些人欺人太甚,欺行霸市,贪赃枉法,以权谋私,念诵王安石主心经。王安石本人也曾当政,残暴打击异己,违背了国家稳定的大局。
再比如,交通新规实施后,初衷应该是交通更安全、更便捷、更顺畅,但一些地方为了罚款,设置各种陷阱,给司机挖坑。
行动的另一个结果是不行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比如,为了避免被追究责任,我们可以公然引经据典,什么都不做,这其实就是被动对抗,不作为。
制度越多,规定越多,部门越多,就越不可能。互相扯皮,互相推诿,互相牵制,争权夺利。大家做的越多,能做的越少。
无为而治是老子的理想,但不是现实。但在现实中,无所作为还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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