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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请回房(前妻回家)

2024-01-18 15:00:58投稿人 : admin围观 : 3 次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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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把爸妈农村房子给了前妻还能要回来吗?

那要看房产证写的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父亲的名字,当然可以把房子要回来。如果是你老婆的名字,那就要不回来了。

法律主观:离婚之后为前妻购买的房屋,如果已经登记在前妻的名下,那一般不能要回。但是如果没有进行赠与公共,并且前妻有损害自己权益的行为,那就可以要求返还房产。

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那另一半是有权要回。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你在离婚协议书上都写明了三套房产都归女方所有 没有特殊的 情况是不能再次分割房产的。特殊情况就是你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

前妻离婚时放弃了房产,现在又想要回来,我该怎么办?

首先,前妻想要要回房产,我方可以先与她协商,给出一定的经济补偿,让她放弃房产,停止扯皮。如果协商不成的,那就直接走法律程序。其次,我方占据一定的优势,在离婚的时候,前妻已经明确表示放弃。

建议最好还是去找个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我个人觉得如果你老公前妻离婚时有书面协议,自愿放弃房产,那么现在是无法再要回去的,如果没有书面协议对方又拒不承认主动放弃的,那么从法律是看是有可能被要回她的那一部分的。

又或者你现在已经有喜欢的异性而且在交往了,那就要在两人中做出抉择了。一般情况下,优先选择现在交往的异性,当然如果你和前妻感情比较好,只是因为一些外界因素被迫离婚了,那还是应该尽量和前妻复婚的。

冲动之下离了婚,是可以选择复婚的。毕竟不管和谁结婚,都是要柴米油盐平平淡淡过下来的,所有的激情都会归于平淡。和原配再在一起生活,比和别人再磨合要好一点。

按照离婚协议书处理,可以要求女方协助办理过户,若女方不同意,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协议。变更房产登记:带上房产证 和 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房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丈夫死了前妻可否为其讨回房产?

1、丈夫去世妻子不一定有权处理房产。如果房屋是婚前个人购买的,房证上是购买人个人的名字,婚后并没有加上对方的名字,而且双方对此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约定,那么一般情况下,房产就是婚前个人财产。

2、有的。夫妻互相享有继承权,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的一个重要标志。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基于婚姻的法律效力产生的,是以夫妻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

3、不可以。和前夫离婚了,就没有什么关系了,前夫去世应该由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前妻就不在继承人之列了,就不能继承前夫的遗产了。

4、房产是以登记为准的,如果还登记你们夫妻名下,你可以主张你的份额,对前夫拥有的部分你无权继承。

5、如果丈夫有遗嘱,前妻可以要求分割丈夫的遗产,但需要根据遗嘱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前妻和丈夫在离婚时已经达成了协议,约定某些财产归前妻所有,那么在丈夫去世后,这些财产仍然属于前妻所有,不需要再进行分割。

前夫在再婚前出钱给前妻买房,他死后现认妻子可以要回吗?

1、因此,如果你在之前已经接受了赠予人的赠与,并且赠与人已经去世,那么他的妻子作为他的法定继承人是有权要求返还的。如果她提出了诉讼,你可能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赠与物已经归你所有,例如赠与协议、交付凭证等。

2、离婚后给前妻买房子 还能要回来吗1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回来的,因为这属于赠与行为,而且也实际交付了,因此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后是不能撤销的。

3、作为现任妻子,只要夫妻关系合法,领取了结婚证书。在老公去世以后,他的房产理应有妻子一份,妻子也是法定继承人之一。至于能够继承多少房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看待。

4、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可以主张夫妻共同财产中归属自己的那部分,但是依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是夫妻,不再享有法定继承权,就前夫份额部分无法主张继承。

5、如果没有约定支付到何时,个人认为至其再婚时,可以停止支付。因为再婚后,夫妻间互负扶养义务,无需再由前夫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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