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是哪一年制定的?
01
1954.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于1954年颁布。103010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理政、维护国家安全的总章程,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依据,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于1954年颁布。103010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法,其规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了四部宪法。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修订了五次。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了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制度,涉及国家生活的方方面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一切法律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地位:
它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障。
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体现;
2.任何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3.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4.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5.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的作用:
1.宪法保障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宪法促进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
3.宪法促进了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4.宪法促进了中国人权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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