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考试科目有哪些?
0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幼儿园)和《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小学)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中、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教师资格考试是教育部考试中心正式设置的教师资格考试。2012年以前,教师资格考试由各省自行组织。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幼儿园)和《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小学)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中、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2012年以后,教师资格考试将纳入统考试点与省考相结合的模式。到2018年,除新疆、内蒙古、西藏外的所有省份均纳入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给予,由各地教育考试院承担。主要面向需要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和非教师。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统一考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省、自治区、中国。
教师资格考试每年3月和11月举行。报名时间为每年1月和9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报名时间由自学办公室确定)。课本由自习室提供。教学技能考试每年举行1-2次,一般在上半年的5月和下半年的11月进行报名。具体时间由当地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确定后再公布。
教学技能测试的内容是:备课、说课或听课、面试。根据省教师资格指导中心的意见,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前,允许参加教师资格理论考试,但在申请教学技能测试时,应已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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