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史相当于现在什么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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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长;市长
秘书处官员,也被称为刺客。“刺”就是查问,也就是监督的职责。“历史”就是“建议”。大致相当于现在的省长或者市长,是一个县或者一个州的最高行政长官。
秘书处官员,也被称为刺客。“刺”就是查问,也就是监督的职责。“历史”就是“建议”。秦制下,每个郡设一个御史,作为督军,称御史(御史之郡)。汉初复建。文帝在他的建议下玩忽职守,命令丞相派其他人员刺向各个地方,他并不经常购买。汉武帝于元丰五年(前106年)废除帝国在各郡的监察后,将全国划分为13个部(州),每个部开始有一个刺史。“刺”的意思是检查和提问。西汉中后期,刺史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明确吏治、促进赵璇中兴局面的形成起到了积极作用。汉隋元年(前八年),中书令改名为国家牧,职权进一步扩大,由巡抚改为地方军事长官。大致相当于现任州长或市长。
书记处制度是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地方监督制度。刺史制度是维护皇权的有力手段,在加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和控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在它的形成和演变过程中,秘书制度逐渐成为一种地方官员。秘书处制度的每一个变化都有其具体的原因,也有根本的原因。考察刺史制度,对于探讨汉代行政权力与监察权力的关系,进一步探索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具有重要意义。
刺史制度作为汉代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实施的一项相对完整、系统的监督制度,有其产生和形成的历史过程。汉代的刺史制度继承了秦朝的御史监察制度。六国统一后,秦始皇建立了一套地方监察制度,即三三三五四监察御史制度。在地方上,“以为天下三十六郡,郡县有守,尉、监”。监督员,也称“监督员”,或监督员建议、县监督员建议、县监督员等。御史的职位可以与郡守、船长的职位相结合,他的主要职责是“监督郡县”,即监督郡守等人的行政事务。
卷103010,96,《史记》:张苍,“秦乃帝王之史,而书之下列。”003010注:“周秦有史列下,谓之帝王史。石在庙柱下,故老子下周朱史,今苍也在秦占据司职。”003010卷第53期《张丞相列传》、《索隐》苏林说:“秦朝没有刺史,所以郡受朝廷史书监督。”因此,可以看出,秦朝的建议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在中央政府,另一部分在地方政府。检查员一般不监督县级行政事务。“秦时的县级行政监察,作为县令的职责,成为县令行政权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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