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宪法颁布于哪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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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
中国第一部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20日在北京庄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03010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法,其规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共4章106条。被称为五四宪法。五四宪法是一部比较完善的宪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全国政协制定的,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第一部宪法是根据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共同纲领制定的,也是共同纲领的发展。这部宪法巩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人民革命的成就和新的政治经济胜利,体现了过渡时期国家的根本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愿望。
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斗争中,中国人民形成了在党的领导下的各民主阶级、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今后,我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将继续在动员和团结全国人民完成国家过渡的总任务和反对内外敌人的斗争中发挥作用。
中国各民族团结成一个自由平等的民族大家庭。在促进各民族友好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各民族内部公敌、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基础上,中国的民族团结将不断加强。在经济文化建设过程中,国家会照顾各民族的需要,而在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上,则会充分重视各民族发展的特点。
我国与伟大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人民民主国家建立了牢不可破的友谊,我国人民与世界各地爱好和平的人民之间的友谊与日俱增,并将继续发展和巩固。中国根据平等互利、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同任何国家建立和发展外交关系的政策已经取得成功,并将在今后继续执行。在国际事务中,中国坚定不移的政策是为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的崇高目标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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