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几个月不参加党组织生活视为脱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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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
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缴纳党费,或者不做党交给的工作的,视为自行离开党。支部大会决定罢免该党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组织要加强对6个月内经常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的教育。经教育没有变化的,可以决定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可以根据其表现予以处理。
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缴纳党费,或者不做党交给的工作的,视为自行离开党。中国共产党党员,简称党员、共产党员或党员,分为中国共产党专职党员和中国共产党预备(候补)党员,是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入党条件和程序,被批准入党的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入党程序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经过党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入党申请人应填写《入党申请书》,有两名专职党员作证明人,经支部大会通过,上级党组织批准,经过初步考察后,方可成为专职党员。
介绍人应当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素质、经历和工作业绩,说明党的纲领和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任的报告。
申请入党的人,党支部委员会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人士的意见,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合格后,提交支部会议讨论。
在批准申请人入党前,上级党组织要派人与他谈话,作进一步了解,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特殊情况下,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宣誓入党。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保守党的秘密,忠于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背叛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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