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历史上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文件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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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新中国历史上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文件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建国初期团结全国人民共同前进的政治基础和战斗纲领,对巩固人民政权、加强革命法制、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具有指导作用。
新中国历史上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文件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它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1949年秋,经过百年的英勇斗争,中国人民终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人民革命的胜利。国民党的军事力量崩溃了,阶级力量发生了根本变化,革命即将取得全国胜利。革命胜利后建立什么样的国家,如何把革命胜利的果实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规定建国后全国人民都要遵循的重大政策,从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推进革命和建设,迫切需要制定一个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文件。
但是当时大陆还没有完全解放,战争还在继续。反革命势力依然猖獗,各种社会改革尚未进行。社会秩序不够稳定;被长期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尚未恢复;群众的组织化、自觉性程度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因此,由普选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能立即召开,可以制定一部完善的正式宪法。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共产党邀请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各民族、各华侨的635名代表组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之前,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身份行事。
除前言外,共分7章60条,内容包括总纲领、政府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教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等。它肯定了人民革命的胜利,宣告了中国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结束和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建立,规定了新中国的国家结构和政治制度。它确认了“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三三三五四战线的政权,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工人阶级领导的”。它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宣布废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进行土地改革;它还规定了新中国的基本政策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因为它规定了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方针政策,又因为它是由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虽然还不是正式的宪法,但在内容和法律效力上具有国家宪法的特点,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是建国初期团结全国人民共同前进的政治基础和战斗纲领,对巩固人民政权、加强革命法制、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具有指导作用。它的许多基本原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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