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通俗的解释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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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是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原则。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取得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税法规定扣除纳税期间依法允许扣除的各项费用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取得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税法规定扣除纳税期间依法允许扣除的各项费用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103010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的全部收入,扣除非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所得、各种扣除和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属于当期收入和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支付,均视为当期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该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视为当期收入和费用。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每个纳税年度的全部收入减去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的正确计算与成本费用核算密切相关,直接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税负。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往往与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收入(会计利润)不一致。当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与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总收入扣除非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收入、各种扣除和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非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收入-扣除额-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
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按照税法规定调整后的项目金额加或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项目的会计利润总额。
纳税调整项目的金额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时应调整的金额;二是企业根据税法规定扣除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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