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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靴子”落地!海航控股行政处罚下发,股票债券投资者均可索赔

2023-11-09 16:07:04投稿人 : yq4qlskj围观 : 9 次0 评论

  2023年11月8日晚,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维权)”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此次行政处罚主要源于公司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考虑到对于海航控股就涉案定期报告在股票市场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已经在另案予以处罚,且涉案违法行为均系在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及操控下完成,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2023年4月28日,海航控股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2023029001号),因公司2018年至2020年涉嫌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3年11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2号)。中国证监局认定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定期报告重大遗漏;二、未按规定披露临时报告。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8年8月30日-2021年1月29日期间买入海航控股股票或债券且有持仓,无论在2021年1月30日之后是否卖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根据海航控股10月31日发布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910.24万元,同比上升149.64%;归母净利润249.47万元;扣非净利润240.40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共计4673.84万元,同比上升149.57%;归母净利润88.53万元;扣非净利润9.28万元。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海航控股的行政处罚正式落地,因此受损的股票或债券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海航控股维权入口)

  维权条件:

  于2018年8月30日-2021年1月29日期间买入海航控股股票或债券且有持仓,无论在2021年1月30日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维权)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维权)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维权)索赔、飞乐音响(维权)索赔、香溢融通(维权)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维权)索赔等。)

来源:传奇知识网,转载请注明作者或出处,尊重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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