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区域

广告区域

传奇知识网 - 一个你身边的百科全书

正观新闻评论1+1: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一刀切”是该改改了

2023-12-28 10:33:03投稿人 : yq4qlskj围观 : 5 次0 评论

  来源:正观新闻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有关地方性法规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

  据《南方都市报》12月27日报道,2023年初,已有多地“全面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政策作出调整和松绑。广东、山东等多地将“禁止”改为“限制”,规定民众在特定时段和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

  顶端新闻:不能以安全借口“一刀切”

  地方禁放烟花爆竹,无非是出于环保压力和安全隐患。环保方面,我国已取得显著成效。据新华社,10年来,全国重污染天数下降93%,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5%,我国成为全球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短暂的几天春节,不会对整年的环保成绩带来多大伤害。中国人辛劳了一年,应该享受过年的喜悦,应该有仰望绚烂烟花的权利。

  安全隐患方面更容易解决。划定可燃放的时段和区域,做好安全措施,已是各地的成熟经验。地方政府再以此作为禁放的借口,就是懒政、一刀切。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千百年的传统习俗,是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也是我国最重要传统节日——春节不可或缺的节目。

  北京青年报:此举是对法律权威的重申

  对全面禁燃的政策制定部门、执法部门进行有效普法,使其认识到地方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必须遵循上位法的规定,违反上位法规定的“全面禁燃令”不合法,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就此而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此举,是对法律权威的再重申。

  只有提升各地政策、法规的制定部门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敬畏意识、遵从意识,才能重塑国家法律的权威性,才能使施政方向和社会运行都处在法律轨道内,而不是逾越法律规定各行其是,这会对社会运行和公民权益产生不当干扰。同时,通过普法提升公众的法治意识,也有利于监督各地相关决策,使其受到法律的必要约束。

  广州日报:“禁与放”应由法律说了算

  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文化传统,也可以视为一种基本权利,但法律规定,公民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权利与义务如何平衡是一个问题。其三,群体与群体的博弈。有人喜欢年味,尽情撒欢;有人主张环境权,不喜欢噪音和硫磺味。因此在对待是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问题上,不同群体存在分歧。

  禁有禁的道理,放有放的理由,烟花爆竹禁与放究竟由谁说了算?毫无疑问,法律说了算。时下,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法无禁止即可为,那就应该听法工委建议,各地按上位法精神修改相关规定。假如实在有必要全面或部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那就通过立法予以确定,确保相关行动有法可依。

  大皖新闻:疏堵结合才能尊重民众需求

  在绝大多数人看来,有了烟花爆竹,年味更浓厚,这个情感应该尊重。也因此,春节期间,看到小姑娘小伙子因为放点小烟花小爆竹 ,或者大人为了让娃娃开心陪着放点小烟花,就被罚款甚至带进派出所处罚,很不是滋味。

  地方上的“一刀切”禁止显然不合适。我认为,地方政府不应把燃放烟花爆竹定义为是陋习,不能说燃放就是不文明健康的行为,这种宣传或定义也被很多人抵触。燃放烟花爆竹不是陋习,放点烟花爆竹,不会因此不文明不健康,我们不需要把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当做洪水猛兽,要客观全面的看待烟花爆竹对春节的意义,尊重老百姓对烟花爆竹及其背后的情感释放等需求。

来源:传奇知识网,转载请注明作者或出处,尊重原创!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