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志愿录取规则是怎样的?
2021-10-25 21:08:17投稿人 : yq4qlskj围观 : 211 次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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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招录的规则是,志愿招录汇总后,按照平行志愿中“名额优先、跟随志愿、一轮提交档案”的原则,由招生部门按照1: 1的比例提交档案,供学校审核备案。所有参与征集志愿者的候选人都按照分数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搜索和归档。分数较高的考生比分数较低的考生更容易被接受征集志愿者。
志愿征集是指第一批志愿报名完成后,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高校招生空缺的计划。考生可根据空缺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写“征集志愿者”,让第一次录取落选的考生有机会第二次再次填报志愿。
普通本科第一批A、B段,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各批次专科(高职)实行平行志愿的档案录取模式。平行志愿的备案规则如下:在相应的分数线上或分数要求以上,按照考生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关怀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平行志愿档案时,在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档案,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进行平行档案的补充。其余招生计划将在本批次(段)第一阶段招生结束后向社会公布,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将被“招录”进行补充招生。“征集志愿者”的补充录取会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中的空缺名额和生源分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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