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秋国庆加班怎么算?
2020年中秋国庆相互重叠,法定节假日为(10月1日-4日)。四天是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300%的工资报酬。(10月5日-8日)在这四天内,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为劳动者安排补休或者按不低于其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200%的标准支付工资。
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当天,根据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为四天(10月1日-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员工要求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不支付加班工资,但补休不得少于加班时间的三倍,即加班一天可以补偿三天。(10月5日-8日)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这四天内工作,应首先安排员工补休,补休时间不得少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工资按照不低于职工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200%支付。
003010相关规定如下:
1.第四十一条因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的,必须及时修复;(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二)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