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交满一年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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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可以发放几个月,主要根据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和各地区失业保险的规定。不同的地区对失业救济金有不同的规定。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不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满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有效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主要以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金的年限以及各地区的失业保险条例为依据。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7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在1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在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再就业后,如果再次失业,缴费时间会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具体领取期限按上述规定和当地失业保险政策执行。
申请资格:
1、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失业登记已按规定程序办理;
(4)有岗位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和就业介绍的人员。
2.非本人意愿的劳动者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劳动合同终止;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用人单位因克扣或者拖欠工资,或者未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因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因扣押身份、资格、资历等文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八)用人单位因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和发放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再就业;
(二)应当入伍服兵役的;
(3)移居国外;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五)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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